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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我帶著槍,插在後腰上。但我心裡的想法是能夠勸說他把危險品都放在一個角落,然後自己走出來。到現在我也希望是這樣。”蒲元平說。11日下午,記者輾轉專訪到浩口鎮派出所所長蒲元平。他眼中的犯罪嫌疑人張澤清,是一個性格偏激、與人溝通非常困難的人。他認為,走上這條不歸路跟他的性格有很大關係。
  蒲元平算是張澤清一個認識的人。因為張澤清多次去潛江市法院和檢察院上訪,蒲元平去帶他回來過幾次。“我接觸過別的一些上訪人員,總的來說,有的還是能說出一定道理的。但是張澤清沒有,他的上訪理由中就沒有拿得出手的道理。而且張澤清不是上訪,純粹是鬧訪,大鬧。”蒲元平說。
  據瞭解,張澤清多次上訪是想要給他第二次判刑翻案。這些上訪,法院和檢察院都做出過正式回覆,認定不存在量刑過度的問題。2009年,張澤清因為私制槍支和故意傷人,兩罪並罰,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,最後執行了4年半。
  蒲元平說,在與他的接觸中,他根本就不認為私制槍支是嚴重犯罪,覺得只是一般的罪行。我們給他講國家的法律是這樣規定的,但他不認同。“開槍,確實是我們每個人都不願意的結果。但是必須開槍!”蒲元平說,他看到一些網民質疑他們開槍,和不講原則同情張澤清。“我只說一個,那些質疑的人,自己站到現場來,站到王副書記的位置上,站到被汽油、爆炸裝置和刀槍的包圍中,他還會說這個話嗎?”均據新華社
  (原標題:辦案警察眼中的張澤清:性格偏激走上不歸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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